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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合作协议能否解除合同退还投资款

承诺保底经营、全面托管的加盟合作协议
能否解除合同退还投资款

 
上海猫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网络上发布广告宣传信息,对投资人承诺保底经营、全面托管与运营,并向投资人宣传全面运营管理投资合作模式,双方因此而签订了加盟合作的《合作合同》,主要内容就是由上海猫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按期定月向投资人支付投资年化收益,3年内投资本金全额返
 
但在签订合同并支付投资款之后,投资人认为公司一方并未完全达到全面托管、与全面运营的目标,更重要的是未以搞好经营收益的方式,未以营销收入的资金来向投资人支付投资收益。最终导致加盟店完全停业的严重后果。
 
投资人委托上海经济律师-吴剑勇律师,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上海仲裁委员会解除投资人与上海猫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合同》、《补充协议》,并要求裁决上海猫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投资人返还加盟投资款人民币33万元。
 
上海猫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上海仲裁委主张:投资人要求解除合同不符合《合作合同》关于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在投资人解除合同不能成立的情况下,上海猫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无需返还投资人已经支付的投资款。《合作合同》约定上海猫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托管运营店铺,投资人支付的款项已经用于店铺开办和实际经营。若解除合同、退还款项,则势必影响店铺的经营并造成公司的损失。并认为投资人解除合同已构成违约,其违约行为已造成上海猫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大量的经济损失。因此不同意投资人要求解除合同及退还投资款的要求。
 
上海仲裁委员会依法组成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审查了律师代表投资人所提供的全部证据,最终根据双方的和解内容依法作出了裁决,裁决大致内容为:
1、解除投资人与上海猫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合同》及《补充协议》;
2、上海猫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投资人返还投资款33万元;如果上海猫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按期支付的,投资人有权要求上海猫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按年30%的标准向投资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上海经济律师网-吴剑勇律师提醒广大投资人,投资时应注意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特别要注意公司宣传是否存在真实性、可信性,以及在加盟合作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公司按期支付投资收益的资金来源于哪里?是否是真实地来源于投资店铺所产生的营销收益,如果店铺本身的营销收益根本无法弥补按期或按月支付的投资收益,则表明公司是在用其他投资人的款项,或者是在直接用投资人本身的投资款支付投资收益,随着时间的推移,投资失败、项目崩盘是迟早要发生的事实,各位应充分注意象本案的投资人一样主张权利。
 
 
作者:上海经济律师网-吴剑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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