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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剑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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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剑勇律师是专业的合同法、公司法、经济纠纷专业律师,为了提高效率及准确性,我们暂不接受QQ、聊天工具等形式的网络咨询方式,为了全面维护你的权益,请来电咨询详细陈述你的案情经过,或携带书面材料直接到律师事务所面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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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律师强制执行之二丨如何向法院参与分配来保障执行利益
如何向法院
参与分配
来保障执行利益
原创作者:
上海经济律师
-
吴剑勇
20年资深
经济律师
盈科律师合伙人
手机:135 1210 1626
一、焦点问题
上海经济律师
吴剑勇在上篇文章《
积极利用参与分配来保障执行权益
》已经建议,
在执行过程中,没有申请财产保全的,或者财产保全在后的当事人,不能足额执行债权时,如果债务人是公民个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来保障自己的利益。
因为已经出现很多同一个被告在外面欠很多债务,被多个原告起诉到法院,这些被告大多存在资不抵债的法律后果,如果都被债权人起诉到法院,
债权人起诉到法院的时间会有先后,法院判决也会有先后,实现债权的顺序也会有先后。
除了起诉会有先后之外,法院判决会有先后之外,
还些债权人起诉的时侯申请了财产保全,也有部分债权人起诉的时侯未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了财产保全的又会有先后之分
,第一个申请财产保全的法律称为正式查封,即第一查封,之后申请财产保全的称为轮侯查封,轮侯查封也会有先后之分,即第二查封、第三查封,以此类推。
强制执行
程序中,如果你是债权人,
你的债务人又存在多重债务、资不抵债的情况时,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的相关规定,
可以通过
参与分配
来保证自己的权益,哪么如何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呢?
二、如何申请
参与分配
向法院申请
参与分配
,必需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
参与分配申请书应当写明参与分配和债务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理由,并提交申请人自己的执行依据,即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执行裁定书等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件。
申请参与分配必需注意关键的时间节点,必需在执行过程中向法院提出申请
,也就是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
执行法院收到参与分配的申请之后,对符合条件的会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并送达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如果申请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执行法院在收到书面异议申请之后,会对分配方案重新进行审查,审查之后可能会对分配方案进行修正或者调整进行分配,如果有债权人提出反对意见的,异议人可以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如果异议人不提起诉讼,执行法院会按照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也就是说执行法院可能同意参与分配、也可能不同意参与分配。如果同意参与分配的,
法院如何处分被执行人财产就体现在财产分配方案上面
,债权人收到财产分配方案之后,如果发现法院分配方案不公平的,应当在收到财产分配方案之日起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甚至提起诉讼来维护合法权益。
所以如果你是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核心就是向执行法院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并提供执行依据及相关证据材料,取得执行法院对申请参与分配的认可。如果法院同意参与分配并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时,如果分配方案不是公平、公正的,且仍然不能保障你方债权的,你方要及时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甚至提起诉讼来主张合法权益
。
三、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七条规定: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
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多个债权人对执行财产申请参与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并送达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
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反对意见的,执行法院依异议人的意见对分配方案审查修正后进行分配;提出反对意见的,应当通知异议人。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异议人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按照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原创作者:
上海经济律师网
-
吴剑勇律师
吴律师电话:135 1210 1626
吴律师微信:135 1210 1626
吴律师网站:
www.wjylaw.com
另一遍:
经济律师强制执行之一丨《积极利用参与分配来保障执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