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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剑勇律师是专业的合同法、公司法、经济纠纷专业律师,为了提高效率及准确性,我们暂不接受QQ、聊天工具等形式的网络咨询方式,为了全面维护你的权益,请来电咨询详细陈述你的案情经过,或携带书面材料直接到律师事务所面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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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要点之五丨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法律规定的
夫妻共同债务
有哪些
?
作者:
上海经济律师
-
吴剑勇
20年资深经济律师
盈科律师合伙人
手机:135 1210 1626
一、
夫妻共同债务
的形式
夫妻共同债务
,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合意对外举债
,或者虽然不是夫妻双方共同合意而是由其中一方,但其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形成的债务,这些债务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
第一种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而形成的债务;第二种是夫妻一方单独形成的债务,因为该债务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并且是为家庭日常生活而形成的债务。
关于第一种即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债务,这种比较简单,因为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证明是夫妻双方共同举债,很容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且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形成的债务,
其实质不仅仅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特点,而且也符合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由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即由双方共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不是共同实施的行为人是夫妻关系,也因此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假设共同签字的双方如果不是夫妻关系,仍然会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认定为共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所形成的债务认定为共同债务并由双方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只不过因为双方不是夫妻关系而不称为夫妻共同债务。
所以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形成的债务,不论用于家庭生活的民间借贷中,还是对外共同经营、共同投资等不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不仅仅会依据婚姻关系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也会依据民法典中共同实施的法律行为所形成的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关于第二种即夫妻一方单独形成的债务,也是最容易引起争议的债务,因为债权人希望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由此保障债权回收的安全。
而举债人或举债人的配偶则希望夫妻共同债务不能成立,由此免除配偶共同还债的法律责任而得到一方的保全。当然也有一些举债人希望将本身为夫妻个人债务的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继而由配偶分担偿还更多债务的情况,期望达到免除自己的债务或者让自己少偿还一些债务,这种情况在夫妻离婚期间或离婚之后极为常见。
二、
夫妻共同债务
审查要点
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是否达成合意:
是否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进行举债的书面文件,比如由夫妻共同签字借条、借据、收条、收据、还款协议、对账单等。如果在形成债务签字书面文件的时侯是夫妻单方签字而没有夫妻共同签字,但夫妻一方在债务形成之后另行进行签字书面文件进行确认或追认。或者夫妻一方通过微信、短信、电话录音、谈话录音等形成表示认可或知情。这些均可以初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要注意,夫妻双方共同举债的合意,既可以明示也可以默示,
即可以在举债时共同形成,表现为共同签字。也可以在债务形成之后形成,比如事后追认,事后表示愿意共同偿还,包含短信、微信、口头承诺方式均可以作为事后追认的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就债务达成夫妻共负债务的合意。
负债主要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
用于家庭生活的前提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用于结婚之后离婚之前,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这里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较为广泛,除了夫妻本身的用途之外,还包含用于子女以及夫妻单方的家庭成员等,具体要根据举债金额大小,地区差异,家庭成员日常消费水平,是否有特殊用途等具体情况综合认定。
比如双方一直是低收入群体,举债几十万说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则明显不合理,面临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风险,如果双方或一方是从事投资、经营的,日常又经常高消费,所以举债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用于购买奢侈品,也面临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风险。比如是否还存在家庭有人出现重大疾病,购房需要大额资金等情况,是否将资金用于共同认可的投资或经营,都是夫妻共同债务是否成立的客观事实。
能够举证证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夫妻共同债务不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形成的,只有夫妻一方的签字形成的,则债权人应承担举证证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责任。此时债权人就应提供必要证据,
包含短信、微信、录音、证人、资金用途等相关证据,
达到证明另一方存在事后追认,或证明确实是用于夫妻家庭生活或共同认可知晓的用途。
前面已经分析,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形成的债务,此种债务不仅仅是民法典中婚姻关系法律项下的夫妻共同债务,也是民法典民事法律关系中规定的双方共同实施法律行为而形成的共同债务,此种共同债务因为是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直接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无需由债权人另行承担是用于夫妻家庭生活的举证责任。
三、
经济律师
建议
上海经济律师网吴剑勇律师
提醒债权人:
如何让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偿还借款
,其核心要点是要让法院认可该借款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法院自然会判决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一个专业的法律问题
,虽然我国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有相关原则性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生活所负债务的即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法律本身又对夫妻共同债务的例外、个人债务、以及夫妻双方约定债务与约定财产归属有很多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让债务到底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存在更多的复杂性、专业性。
如果你是债务人的配偶,夫妻一方是私自举债、隐瞒举债,甚至是将举债用于赌博等不正当、非法用途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特别要注意,要防止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债权人与自己的前任共同串通,将个人债务甚至是虚假债务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将离婚后的夫妻列为共同被告来主张权利,
此时举债人的配偶一定要及时、积极应诉,建议尽量委托专业的经济律师向法院答辩、举证、提供专业的经济律师代理意见,防止被法院错误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四、主要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原创作者:
上海经济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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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剑勇律师
吴律师电话:135 1210 1626
吴律师微信:135 1210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