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再审中止原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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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平正义
每次踏入法院,都会被法院大厅内的标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感动,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司法工作要求。其核心内容就是公平正义,而且是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要达到公平正义。
公正司法、公正执法,人民法院认真审理每一个案件就是让每一个平民百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基本保障。为了完成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伟大目标,我国持续推进对实体法、程序法的完善,尤其对程序法进行了更严格、清晰的细化与梳理,强化其可操作性和约束力。
程序正义是实现实体正义的前提保障,这也是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于2020年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再次提出的强调司法公正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定性作用的有效措施。
加强申请再审与审判监督,完善程序规则,既是落实司法公正的有效举措,也有助于督促每一位司法人员在审理每一个司法案件时,能够做到尽职履责、依法办案、恪尽职守,对每个案件的做到程序与实体的公正审理,达到防范与杜绝司法腐败的长效目标。
上海某杰商贸易公司因买卖合同被对方起诉到法院,先后经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21)沪0104民初14054号一审、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沪01民终8807号二审,均被判决败诉。根据原错误判决,公司即将面临大额资金被强制执行的风险,正常经营受到严重威胁。
上海经济律师网吴剑勇律师受上海某杰商贸易公司委托,为其代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上海高院依法撤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沪01民终8807号民事判决书、及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21)沪0104民初14054号民事判决书。
上海高院于2023年4月正式受理,案号(2023)沪民申 1745 号。上海经济律师网吴剑勇律师为此案提交了14组共计340页的书面证据,两次申请律师调查令,一次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两次申请开庭审理,四次提供律师代理意见。
上海高院组成合议庭之后,承办法官严格执法,认真核实每一份证据,梳理每一个案件事实,分辨每一个律师意见,经过长达两年多的审理,最终采纳律师意见及申请再审的要求,于2025年7月22日作出(2023)沪民申 1745 号《民事裁定书》,指令中级人民法院对错案重新审理,并裁定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三、再审意义与律师价值
申请再审,是当事人对已生效错误判决的重要救济途径,也是人民法院依法纠错、实现司法自我监督的关键程序。上海经济律师网吴剑勇律师代理的这一起申请再审案件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支持,指令中级人民法院再审、中止原判决执行,展现了程序正义对保障实体公正的重要价值。
本案的成功,证明了程序正义对保障实体公正的重要作用,也体现了专业律师在复杂法律程序中的关键价值。上海经济律师网吴剑勇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负责、执着"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通过法律途径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坚信,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通过法律程序依法维权将成为当事人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可靠途径。这是我们的好机遇,是我们每一个尽心以律师职业为理想的好机遇,也是每一个期望司法公正、甚至遭遇司法腐败而被打击的每一个公民的好机遇。
上海经济律师吴剑勇律师将在后继针对上海高院(2023)沪民申 1745 号决定再审的主要理由,以及上海一中法院(2022)沪01民终8807号、上海徐汇法院(2021)沪0104民初14054号造成错判的原因进行更加详细的专业律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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